Monday, August 2, 2010

行动党及民联雪州政府应捉大鱼

马青雪州分团署理团长郑有文呼吁民主行动党纪律委员会捉大鱼,而不是沦为对付小鱼的工具。

郑有文说,反对党常嘲讽反贪委员会只会捉小鱼,那么“冒签获百万工程事件”是让行动党表现捉大鱼的大好机会。

此外,郑有文表示,雪州行政议员刘天球针对这起事件,应该主动积极向警方报案,避免予人包庇袒护之嫌。

郑有文指出,自事件发生至到郑文福被指“乱刀斩死” 开除党籍,名字被提及的刘天球三缄其口,也许刘氏有其他不可告人的隐议程。

“刘天球之前的口供与雪州大臣卡立不符,两人前言不对后语,更令人相信事件并不是那么简单。”

郑有文说,刘天球常把“民联雪州政府透明和问责施政”口号挂在嘴边,但自己没有身体力行,因此其个人诚信令人产生质疑。

“刘天球身为郑文福的上司,如果两年来对事件一无所知,其工作态度与能力,难免受人质疑。”

他说,如果行动党只是专捉小鱼,那么以卡立为首,时时刻刻都在强调透明的民联雪州政府,就应该大公无私彻查这起事件,不让大鱼再有漏网的机会。

另一方面,郑有文也对行动党纪律委员主席陈国伟,在不到廿四小时改变口供,从三大理由不调查冒签事件,到突然紧急煞车开紧急会议开除郑文福,行动之快令人感到怀疑。

“陈国伟之前说没有接到投报,大臣卡立和刘天球的口供不一致,是由于卡立不会说政治话,言犹在耳,隔天陈国伟便宣布召开纪律委员会会议,不到两天便开除了郑天福,民联领袖说话的可信度,在这起事件便可看出端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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